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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论坛公告] [11/07/29] 关于荣誉会员申请规则(暂定)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小白    时间: 2011-7-29 15:39     标题: [11/07/29] 关于荣誉会员申请规则(暂定)

荣誉会员的申请要求会员要对论坛有一定的贡献,申请提交后由管理组研究通过!
管理组会根据会员的主题数、魅力值、积极性等因素研究是否通过,暂不提供会员的自主申请。
之前荣誉的申请基本属于对论坛有特殊贡献的会员,或对论坛起积极作用有作为的辞职版主提交申请的。当前荣誉级别申请的体质还不完善,管理组会在后续的工作中完善改进,对会员造成的不便还请谅解。


关于以前的荣誉会员,由于改版,全部撤消以前的荣誉会员,在接下去的荣誉会员中,会非常严格。必须对论坛有特殊贡献或,对论坛起积极作用有作为的辞职版主。


作者: 小七    时间: 2011-7-29 20:37

- -.原来是这样
作者: 电信    时间: 2011-8-14 10:47

淫才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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