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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团伙以拉客人卖淫为幌子行窃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admin    时间: 2010-10-24 20:39     标题: 团伙以拉客人卖淫为幌子行窃

  本报讯(记者穆奕通讯员金枝)拉客人卖淫为幌子,盗窃事主的财物,目前,这个“卖淫”盗窃团伙的4名成员,被海淀检察院因涉嫌盗窃罪全部批准逮捕。

  今年8月的一个夜晚,李某从单位下班回家,途经八里庄老街的一条胡同时,被一名女孩拦住:“大哥去玩会儿吧。”李某随女孩来到一间小出租屋内,并将手提电脑包和脱掉的外衣挂在墙上。两人来到床前刚拉上布帘,门外忽然有人敲门,一名男子称警察来了。李某穿衣时,发现电脑包内的电脑已经不翼而飞。李某报警后,警方将几名嫌疑人陆续抓获。

  据调查,当天诱骗李某的女子姓桑,今年4月她和男友滕某听了姐姐刘某的劝说,到北京来跟着姐姐和姐夫王某做“生意”。刘某夫妻俩是这个团伙的头目,刘某带着桑某和另两名女孩宋某、亮亮负责在路上拉客招嫖,滕某和亮亮的丈夫大军负责放风,王某负责实施盗窃,司机刘某某、范某负责开车接应。女嫌疑人找到目标,并且盗窃成功,就分得盗窃所得赃款的一半,两名司机每次分得车费100-150元不等,剩余的钱财归刘某、王某夫妻俩。

  目前,刘某、滕某、桑某和司机刘某某已被海淀检察院批准逮捕,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
作者: ____善帝    时间: 2011-5-31 08:04

怎么就没人拜我为偶像那?? ~
作者: 亮点    时间: 2011-5-31 08:31

初来乍到,请多多关照。。。嘿嘿,回个贴表明我来过。
作者: 銄佑走    时间: 2011-7-20 03:19

到你的~~贴吧收藏~~~我的发言~`找
作者: Smˋpurple    时间: 2011-7-23 02:27

楼猪哦,我的可爱小楼主,太爱你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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