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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女遭男友软禁跳楼续:自称房东者称女孩未被关

本文来自: 虾米论坛 作者: admin 日期: 2010-10-22 19:23 阅读: 893打印 收藏

  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

  19日,羊城晚报报道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一年轻女子玲玲(化名)被男友软禁在一个出租屋内达5个月,其间遭到暴打、性虐待,最终选择跳楼逃生。21日,事发出租屋房东现身,并约羊城晚报记者在沙井派出所见面。据该房东介绍,玲玲并未被限制自由,甚至可以单独出门。玲玲也作出回应:“房东和我前男友是一伙的,她在撒谎。”

  事态变得扑朔迷离。与此同时,玲玲前男友李某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拘,其家属也找玲玲欲“私了”此事。

  “房东”:她曾3次出门买菜

  21日,尹女士称自己已向民警做笔录。据她介绍,事发出租房属于沙井街道一名陈姓村民所有,从今年3月开始,房东将整栋楼的出租管理交给了她,“我现在就是房东,我的说法代表房主的说法”。

  “房子是女的(玲玲)男朋友今年4月租下来的,5月份的时候,玲玲也来了,当时两人看起来很恩爱。”尹女士说,之后虽很少看见玲玲露面,但她曾3次看见玲玲中午时分单独出来买菜,此外,玲玲还和男友两次出去逛街。“我记得很清楚,他们住306,我住308,门对门。有一次他们门没关,我推门进去看见他们在开玩笑,并未发现打闹痕迹。我住他们对门也从未听见有打闹的声音。”尹女士说,她(玲玲)说自己被软禁,可她完全有机会逃跑。

  “既然没被软禁,玲玲为何要跳窗?”该房东表示,有可能是玲玲的男友在外面花天酒地,玲玲气不过寻短见。

  玲玲回应:他们是一伙的

  玲玲18日曾表示,她前男友和房东是一伙的,曾在一起吸毒,她曾亲眼所见,由于关系好,房东甚至不收他们的房租。“这简直是诬蔑,我这有她男友交房租的记录。”说着,尹女士拿出306房的交租记录给记者看。在这份记录中,玲玲前男友曾于4月10日和11月10日两次预交房租900元和1500元。

  对于尹女士的说法,记者21日再次来到沙井人民医院向玲玲求证。“他们是一伙的,她肯定帮着我前男友。他(李某)确实带我出去过两次,但都是把我打得遍体鳞伤,带我出去买点药和女性用品。”玲玲表示,除这两次之外,她再没有出去过,“房东说看见我单独出去买菜,这都是在撒谎”。

  出租屋管理所:房东不负责任

  羊城晚报记者随后赶到沙井街道办出租屋综合管理所核实情况。负责出租屋租户信息登记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,整个村除了这个130栋的306号房没登记之外,其他的租户均登记在案。“这个306号房,我一周上门两次去登记,但每次去登记,无论如何敲门,都无人回应。住户不开门。我曾专门抽中午和晚上上门去登记,但照样扑个空。”该工作人员表示,这栋楼的房东也确实不负责任,只管收钱。

  玲玲告诉记者,李某的姐姐带着另外两个人来找她,目的是想私了此事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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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人,佩服死了。呵呵,不错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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